2024年12月5日14时许,四川宇豪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豪食品)生产车间发生1起一般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人民币123万元。
一、事故性质认定
根据事故勘验、人员询问和相关资料等综合调查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为:宇豪食品生产车间二楼存在用广告布覆盖的空洞,且该区域未设置“禁止通行、当心空洞”等警示标识、临边区域无防护措施,施工人员张某云前往作业点途中,误入该区域后从广告布上踩空坠落致其死亡。经调查认定,此次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涉事单位
宇豪食品,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制定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且无记录;未对外来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告知外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广告布覆盖区域无临边防护措施,危险区域未设置“禁止通行、当心空洞”等警示标识;未与承包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施工现场安全监管缺失。
(二)涉事人员
1. 曹某,宇豪食品主要负责人,负责公司全面工作。落实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领导职责不到位;未安排人员对承包方就本单位生产车间状况和隐患等进行安全交底;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和培训计划;未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未及时消除生产车间的安全事故隐患,危险区域未设置“禁止通行、当心空洞”等警示标识。
2. 孟某超,宇豪食品安全员,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监管职责不到位,未对承包方就本单位生产车间状况和隐患等进行安全交底;未组织或者参与拟定本单位教育培训制度,无教育培训记录;未对外来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排查发现广告布覆盖区域无防护措施,危险区域未设置“禁止通行、当心空洞”等警示标识的安全事故隐患。
三、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理
(一)责任单位
宇豪食品,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由市应急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二)责任人
曹某、孟某超,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由市应急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四、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一)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事故单位要以此次事故教训为契机,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相关责任人员现身说法等方式,集中开展一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强化现场管理和隐患排查,落实作业过程中各项管控措施;加大对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力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强化隐患排查和教育培训。事故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双重预防机制,加强安全风险研判,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外来承包商管理,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完善教育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教育培训计划,确保从业人员掌握必备的安全生产知识;强化安全管理,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从源头遏制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024年12月5日14时许,四川宇豪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豪食品)生产车间发生1起一般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人民币123万元。
一、事故性质认定
根据事故勘验、人员询问和相关资料等综合调查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为:宇豪食品生产车间二楼存在用广告布覆盖的空洞,且该区域未设置“禁止通行、当心空洞”等警示标识、临边区域无防护措施,施工人员张某云前往作业点途中,误入该区域后从广告布上踩空坠落致其死亡。经调查认定,此次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涉事单位
宇豪食品,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制定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且无记录;未对外来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告知外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广告布覆盖区域无临边防护措施,危险区域未设置“禁止通行、当心空洞”等警示标识;未与承包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施工现场安全监管缺失。
(二)涉事人员
1. 曹某,宇豪食品主要负责人,负责公司全面工作。落实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领导职责不到位;未安排人员对承包方就本单位生产车间状况和隐患等进行安全交底;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和培训计划;未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未及时消除生产车间的安全事故隐患,危险区域未设置“禁止通行、当心空洞”等警示标识。
2. 孟某超,宇豪食品安全员,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监管职责不到位,未对承包方就本单位生产车间状况和隐患等进行安全交底;未组织或者参与拟定本单位教育培训制度,无教育培训记录;未对外来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排查发现广告布覆盖区域无防护措施,危险区域未设置“禁止通行、当心空洞”等警示标识的安全事故隐患。
三、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理
(一)责任单位
宇豪食品,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由市应急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二)责任人
曹某、孟某超,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由市应急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四、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一)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事故单位要以此次事故教训为契机,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相关责任人员现身说法等方式,集中开展一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强化现场管理和隐患排查,落实作业过程中各项管控措施;加大对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力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强化隐患排查和教育培训。事故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双重预防机制,加强安全风险研判,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外来承包商管理,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完善教育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教育培训计划,确保从业人员掌握必备的安全生产知识;强化安全管理,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从源头遏制类似事故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