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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共济保障制度即将实施,城镇职工参保群众看过来!
标 题:
门诊共济保障制度即将实施,城镇职工参保群众看过来!
索 引 号:
445-20221021-284184
公开对象: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渠道:
政府门户网站,电视或政务,政务新媒体...
公开方式:
全文发布
五 公 开:
服务公开, 结果公开
公开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险条例》
公开内容: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办事指南、流程、资料。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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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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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cm.files/upload/CMSsfs/2022/202210/90997605128152217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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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市医保局
责任科室:
办公室
咨询电话:
0838-6730710
监督电话:
12345
发文时间:
2022-10-21
文 号:
浏览次数:
附件下载:
《四川省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 共济保障实施细则》政策解读(一)
《四川省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 共济保障实施细则》政策解读(二)
《四川省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 共济保障实施细则》政策解读(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