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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服务体系的建议

文章作者: 市政协教育小组 文章来源: 市政协教育小组 更新时间: 2023-03-20

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农村劳动力大量向城市转移,农民把外出务工作为增收的主要渠道,由此伴生了农村留守儿童这一特殊群体,他们的健康成长、权益保护已成为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留守儿童正处于社会化的关键时期,还没有形成自己独立的价值观,没有父母的监管、引导,容易受到诱惑和不良影响而使成长偏离正常轨迹。由于缺乏与家庭的配合而导致学校难以管理留守儿童,祖辈监护人普遍文化水平低,学习无人进行指导监督,导致学习缺乏自觉性。由于祖父母等临时监护人年老体弱,留守儿童对一些危险事物又缺乏理性判断,安全保护意识不强,导致留守儿童受到意外伤害的事件屡有发生。为此,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是关联度高的系统工程,要形成党委主管、政府执行、妇联牵头、学校主抓、社会帮扶的上下联动工作格局。积极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经济社会发展等规划。在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时充分考虑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和生活需要,将困难家庭留守儿童关爱救助纳入社会救助范围,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二、加强队伍建设。主要是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共担共建。要建立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库,分类掌握需求,按适当比例配备生活及心理辅导老师,并纳入学校编制。留守儿童集中的乡村社区建立关爱服务中心,开展生活托管、家教引导、课外活动。探索农村留守儿童监护制度,规范监护人、代养人的责任要求。

三、鼓励社会参与。支持社会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心理咨询工作者等专业人员,建立一支专业人员和志愿者相结合的关爱服务队伍。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的特点,提供心理疏导、亲情关爱、权益维护等服务。可开展乡村与校园合作,通过共青团组织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轮流组织志愿者服务队对留守儿童进行关爱帮助、心理抚慰、学习辅导等。教育部门可帮助农村留守儿童专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素质,更有效地做好留守儿童工作。引导企业督促员工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责任。

四、营造良好氛围。在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中,宣传关爱理念,聚合社会参与关爱服务的正能量;充分发挥好妇联组织的协调指导作用,及时总结留守儿童工作的有效经验,推出先进典型,注重示范引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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