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有关高空抛物导致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新闻屡见不鲜,引发了社会公众的高度关注。虽然,我国将高空抛物这种危险行为列入《刑法》,在更大程度上释放法律的警示功能倒逼人们自警、自律、自制。但高空抛物现象仍是屡禁不止,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一是法律安全意识淡薄。高空抛物的主体分为未成年人和成年人。未成年人多是无意识抛扔(儿童),或家长对子女缺乏相应的监护管理和安全教育;成年人则是为了图方便故意为之,漠视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存在侥幸心理。二是取证和管理难度大。多数居民小区没有设置高空抛物监控录像,侵权人为逃避责任而不主动承担损害结果,造成难以取证,扩大赔偿范围,让“全楼背锅”买单,从而增加了社会不和谐因素。同时,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管理部门,没有强制约束力和处置力,无法从根源上有效解决和遏制高空抛物行为的发生。为此,建议: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增强公德意识。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通过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强化宣传教育和曝光力度,让居民切身实地的感受和认识高空抛物的危害性,提高法治公德意识,自觉抵制高空抛物。要加大对小区物业的指导,向居民业主发出倡议,在小区楼栋入口处、停车库、健身器材等贴出防范高空抛物的温馨提示,切实负起监管、劝导责任。
二是合理安排资金,加装监控设备。以打造“智慧城市”“智慧安防小区”为契机,将防治高空抛物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具体规划。通过街道、社区组织对管辖高层小区(含临街居住楼或业主自治小区)监控探头的安装数量、位置进行调研摸底,制定统一的资金筹措方案,在政府、小区物业、居民之间进行合理配置。适当调整仰拍角度,在避免侵犯居民隐私的前提下,将两层楼以上的窗户和阳台纳入监控范围。
三是强化部门联动,推进综合治理。要加强多部门联动管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进行综合整治。对于高空抛物坠物造成实质损害的,应快速有效依法严肃惩处,以彰显法律震慑力;未造成实质损害的,对侵权人视情节给予批评警示教育,或给予罚款、拘留等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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