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建设

什邡市政协机关办文、办会制度

文章作者: 办公室 文章来源: 原创 更新时间: 2015-08-25

提高市政协机关公文运行质量和效率,提升机关办会效果,推动工作落实,本着科学、规范、高效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文制度

(一)发文处理

总体要求:凡国家法律法规、政协章程、中央和省委、市委文件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无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文件严格控制篇幅,文风朴实、文字精炼,指导性、操作性强。

1.撰稿。拟草的公文由承办委室撰稿,要对政策依据、内容真实性、数据准确性、文字和标点符号等方面进行重点把关。

2.打印。所有文稿由办公室统一打印,并留存好拟草稿。

3审核、校对。文稿起草完毕,先送拟草委室负责人初核,并对文字及内容进行校对;再送秘书长复核,提出拟办意见。

4.签发。

⑴涉及市政协全局工作的公文由主席或主席委托分管副主席签发;属于具体业务方面的由分管副主席或秘书长签发;

⑵市政协党组的文件由党组书记或书记委托的副书记或其他成员签发;

⑶市政协办公室公文由秘书长签发,重要事项发文,报主席或工作有关的副主席签发;

⑷《会议纪要》《调查研究》《社情民意》《委员学习》《民主监督》等按职责分工及其重要性,由主席(党组书记)或分管副主席(副书记)或秘书长签发;

⑸由专门委员会拟草并以办公室名义发出的公文由专委会主任审核、秘书长签发,重要的由分管副主席签发。

5.印发。经领导签发的文稿,由办公室进行统一编号、登记,再按核定的份数印制、发送;进行网上交换的公文,完成签发手续后,由办公室将其处理生成电子公文发送至接收单位。印发后原稿存办公室,定期送机关档案室存档。

(二)收文处理

收文工作由办公室统一承办,并于收文后24小时内送相关领导阅办。

1.签收。外来公文由办公室及时签收,分类登记后附公文处理标签,送办公室分管副主任阅办。

2.拟办。对需要办理的公文,由办公室分管副主任认真阅文后及时提出拟办意见,并送秘书长阅示。

3.批办。办公室提出拟办意见后要及时送领导同志批办。经领导同志批办过的公文,要及时送有关委室办理。

4.承办。有关委室接到交办的公文,应抓紧办理。办理完毕后,应及时逐级向交办领导报告办理结果,并在公文处理标签上注明办理结果,同时退办公室存档。

5.传阅。传阅件按处理标签上签发的传阅意见、传阅顺序和来文发送范围迅速送至相关领导传阅;标有秘级的文件,要遵守保密法规的相关要求,由办公室公务员直送领导办公室传阅,送阅的文件原则上应在半天内阅毕,并不得在其办公室过夜。文件阅毕后都应按规定签字,由送阅人员做好传阅后文件的立卷和归档工作。

6.归档。需归档的文件和资料,按归档范围和要求,机关各委室年度末将立卷的案卷移交机关档案室归档。      

7.清退。对没有归档和存查价值的公文、材料等,经鉴别和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于次年第一季度清退至机关档案室,并按规定清退。

二、办会制度
  (一)由市政协组织召开的重要会议、举办的重要活动须报市委批准;由市政协办公室和专委会举办的会议和活动须报市政协党组审核批准。

(二)全委会议根据主席会议、常委会议审定的会议方案办理会务工作。
  (三)做好常委会议、主席会议会议材料的准备、发放和会场布置,随会通知新闻单位、音响设备检查、会场安全卫生等工作。
  (四)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及由政协机关组织召开的有关会议,在秘书长协调下,由办公室负总责。同时,根据实际情况,从各委、办抽调工作人员,做好会务和服务工作。
  (五)各专委会组织召开的会议,会务筹备工作由专委会负责并落实参会人员,办公室负责会场布置和食宿安排。
  (六)各专委会、办公室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原则上应提前一周告知秘书长和分管领导,以保证会议筹备工作的顺利完成。

(七)切实改进会风,提高会议实效,讲短话,讲真话,讲有针对性、有建设性的话,力戒空话套话,防止脱离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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