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前什邡创业孵化机构发展情况简述
经过近几年政府的大力推动和市场的持续培育与发展,什邡目前已建有一个省级孵化器及其他多个创新创业园地。一方面,这些创业孵化机构几乎都是以企业自身投资为主导,政府机构为辅,并且在孵化器发展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如管理方式传统,缺乏创造价值的紧迫感和相应的能力;只注重硬件条件,许多孵化器主要精力放在房产出租经营上;服务体系不健全,服务质量不高;缺乏人才激励机制,难以吸引高层次、有经验的专业管理人才;片面追求在孵企业的数量,孵化器某种程度上成为企业收容站;企业毕业标准可操作性不强,真正按毕业标准离开孵化器的企业少等,这一系列问题导致这些创业孵化机构未能真正达到相关标准。再者,由于孵化园区对入驻创业者均以实行场地免租、服务免收费等一系列相关减免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为创业者提供了优越的创业环境,减轻了初期创业者的投资压力,但这也使得孵化机构在长时期内没有任何经济效益,加重了孵化园区的经济压力,从长远来看,不利于孵化园区的后期工作开展。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大规模资金及资源都集中投放于这些互联网创新创业孵化器及互联网企业,已经从某种程度上导致了投入与产出的不平衡,并造成了一定的资源浪费。
二、根据什邡现有创业孵化机构现状,提出一些想法及建议
孵化平台作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载体,需要人才、技术、平台、资金等创新要素的不断集聚,才能发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放大效应。
(一)加大财政资金支持
1、设立和完善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每年在市级科技发展资金中提取不少于20%的资金(包含归集部分)用于充实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使什邡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原定规模尽快足额到位,并在此基础上逐年扩大。通过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发起设立天使基金,更多地为在孵企业和项目提供融资渠道。
2、建议省级相关专项对符合政策条件的孵化平台科研仪器设备和技术平台、科技服务“互联网+”平台的新增投资予以积极支持,尤其针对具有创新活力、以中心企业为主导的创新孵化平台,应根据其运营服务情况给予一定额度的资金补助,如基础物业建设方面等。
3、财政科技发展资金每年预算安排“泛孵化器”建设专项,用于孵化器平台建设和服务补助、孵化成效奖励、孵化器采购服务补助、在孵企业融资补助、创新创业活动补助以及房租、宽带网络、公共软件等补贴。支持创建国家、省、市级孵化器,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一次性给予一定金额的财政补助奖励;制订孵化器评价考核体系,根据年度绩效评估,择优对服务能力强、培育水平高、孵化绩效好的孵化器给予相应奖励补助;
4、支持高校毕业生在孵化器内创业,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经人力社保部门认定可享受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有关政策。孵化器符合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基地等申报条件的,经人力社保部门认定,可享受相关政策。
(二)解决人才培养问题
1、引进优秀的人才培训机构,解决缺乏高素质的运营管理专门人才问题。建立孵化器人才培训基地,与院校合作在学院共建科技创业培训中心,重点加强对管理骨干的培训,加强与各地创业孵化机构交流合作,增强自身素质,完善孵化功能,提高服务质量。深化孵化器人事制度、分配制度改革,探索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营的新型发展模式。培育高素质职业化的管理团队。促进创业孵化机构事业的不断发展壮大。
2、调整优化本土高校专业设置,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改革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探索学校与科研院所、行业学会、地方企业联合培养人才,加大培养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的力度,完善创新教育和创业实践课程体系,为什邡实现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提供人力支撑。
(三)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对现有创业孵化机构的引导,帮助创业孵化机构完善自身建设
1、构建公共专业化孵化服务体系。科技企业孵化器是初创阶段科技企业集中的地方,初创企业在研发条件、测试手段、产品设计等诸多方面面临困难。充分利用本地科研机构的技术、设备等资源,帮助寻找其他市区的优秀资源,为在孵化企业提供各类技术支持,降低企业研发成本,提高其成活率。针对产业发展的现实需要,以满足企业共性需求为主,个性化需求为辅,建设开放、市场化运作的公共服务与技术支撑平台。
2、加强金融服务与合作,构建投融资服务平台。充分利用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综合运用创业投资、科技信贷、科技保险、科技担保等多种金融手段,改善科技企业金融服务,为初创科技企业提供多形式、多渠道金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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