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随着中国老龄化的深度发展,目前我国60岁以上人口已超过2.6亿,失能老人超过4000万。根据2022年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四川老龄化程度相对严重,深度老龄化对社会稳定带来了严峻挑战。
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群众多元化的医疗、养老、护理等方面的需求正逐步扩大,被称为“社保第六险”的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成为了必要的保障产品。长护险是以社会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对经评估达到一定护理需求等级的长期失能人员,为其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结合当前发展趋势,建议:
一是政府牵头,社会各方共同参与。长护险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框架中的一个独立险种,应坚持社会保险互助共济的原则,个人、单位和政府均应承担筹资责任,推进长护险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加快覆盖。同时,适当整合民政、残联、企业社会捐助、慈善等各方涉老资金,建立多元化筹资渠道,确保基金筹资的可持续性。
二是引入机构,提高保险供给服务。社保体系下的政策性长护险存在局限,难以满足居民更高层次、更多元化的护理保障需求。因此,建议把商业保险公司纳入其中,将商业护理保险作为社保长护险的重要补充,与社会保险形成互补机制,进一步降低护理成本。
三是强化引导,推动产业转型发展。通过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积极培育护理服务机构,促进养老、医疗机构转型发展,鼓励民营资本进入服务市场,带动创业就业。加强长期护理人员的队伍建设,与职业学校、医院和相关企业建立合作关系,采取定向培养、订单招生等多种形式加大人才储备,适当提高护理人员薪酬待遇,建立从业激励机制,加快建立适应护理服务需求的高素质专业化护理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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