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 员 提 案
提案人:刘庆莉
界别:医卫
内容:
至2014上半年以来,在方亭城区随处可见在马路上来往穿梭的电动三轮车,由于其操作简便、行驶灵活等特点,深受消费者的喜爱。近一年来,
数量增长迅速,并呈进一步增长趋势。据不完全统计: 方亭辖区内有电动车486辆,其中电动三轮435辆,电动四轮代步车51辆,有些车辆属于居民因家庭生活需要购买后自用,切实解决了一部分居民出行问题,但有些居民购买后用于营运载客。电动三轮车在城区的广场、商场、客运站、一些商住小区、家属区门口非法载客现象陆续出现,这种非法营运的问题,不仅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形成了交通事故隐患,也成为市区交通安全畅通的“顽疾”,影响了城市的文明形象,也给我市带来了许多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一)扰乱正常秩序,影响交通安全。非法营运的电动三轮车的驾驶人员中,年龄偏大的比例比较大,中老年群体居多,据调查,60岁以上的人员有253人,占一半以上。这些人员大多未经过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在行驶时,由于车速比普通自行车、行人要快,超车机率大,进行并排行驶、反道行驶、乱停乱放、随意调头、闯红灯等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大量增加,如果搭乘多名乘客,容易造成方向失控、翻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二)车主系特殊困难群体。由于进行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的车主,大多属低收入家庭,受家庭经济条件的制约,如发生事故后极易弃车逃逸或无力支付医疗和赔偿费用,交通事故双方矛盾尖锐,极大地增加了事故处理的难度,给事故受害者造成精神上的损害和物质上的损失,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三)城市公交能力不足,乘坐电动三轮车价格低。在我市城乡的结合部,由于部分地段没有开通公交,给市民带来出行受阻问题,而乘坐电动三轮车快捷方便,且价格低于出租车等其他营运车辆,就给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提供了广阔的市场。
(四)安全性能存在安全隐患。电动三轮车本身技术含量不高,有的更是制造工艺粗糙。如果车主使用后没有及时对车辆进行维护,造成刹车、灯光系统等不符合上路标准,这些车辆一旦上路,势必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及车上乘客、货物的安全。
(五)影响交通秩序,降低通行能力。在上下班高峰期,城区的道路上人多车多、交通拥挤,因电动三轮车体积小,停放易,招手即停,见缝插针,有顾客招手便截头猛拐、抢道占道,增加了交通紧张和混乱程度。同时,一些车主为了生意需要,常常聚集在学校、医院、车站、菜市场等人流较为集中的场所,或三五人闲谈等生意,或一拥而上抢生意,使道路变得拥挤不堪,造成交通拥堵,严重干扰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大大降低了道路的通行能力。
二、加强整治的建议
(一)强化宣传教育。做好非法营运从业者的宣传教育工作,让其了解非法营运的危害,自愿接受政府监管。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让群众普遍了解其危害性和严重交通安全隐患,使不乘坐非法电动三轮车成为自觉的习惯,让其失去生存空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对非法电动三轮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报道,做到家喻户晓。同时,加强对公交、出租汽车驾乘人员规范经营、文明服务的宣传教育和规范,使市民能理性选择出行交通工具。
(二)加大整治力度。应严格区分电动三轮车购买后自行使用车辆及非法营运车辆,针对确属购买后自用的车辆,应制定详细方案,规范证照、规范管理。对于非法营运车辆,应坚决打击,针对驾驶电动三轮车非法载客行为进行专项整治,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开展对城区重点区域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载客专项整治行动。
(三)综合治理,整体联动。对电动三轮车的整治需相关部门紧密配合,仅靠公安一家之力,显然难以达到预期效果。应建立政府牵头,集中安监、公安、城管、交通、工商、税务、新闻媒体等单位组成的综合治理领导机制,相关部门参与到整治活动中来,实行联动。特别是要做好源头的治理工作,从经营销售等源头抓起,对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进行综合管理,形成高压态势,尽快狠刹住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势头,使得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实现较大改观。
(四)发展公交,便民利民。政府要加大公交客运的投入,调整优化公交线路,提高对城乡结合部公交线路的覆盖率。科学合理地配置公共交通资源,对客流量较大的线路,增加车次,缩短乘客等车时间,提高运营效率。切实满足城区居民对出行交通的需求,使市民出行更加安全、高效、舒适、便捷,从源头上切断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的生存空间,有效杜绝非法载客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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