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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开展禁止电捕鱼类的建议

文章作者: 蒋宏 幸子夏 文章来源: 蒋宏 幸子夏 更新时间: 2017-05-26

什邡市域溪流、河塘遍布,野生鱼类资源丰富。近年来,我市野生鱼类因无休止、无限制地垂钓、电捕而面临迅速减少。为进一步保护市域野生鱼类繁殖生存,提升安全意识,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利用“河长制”推行的有利契机,果断采取措施,打击电捕行为。为此,建议:

一、市级有关部门要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组织人员利用网络发布和张贴通告,播放相关视频,营造保护环境,加强安全防护意识,禁止电捕鱼行为的氛围。

二、要加强监督管理,特别是对生产、经营和使用电捕设备的人员要严肃处理。

三、将禁止电捕和保护野鱼类繁殖生存纳入“河长制”职责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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