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的专门立法。这部法律的出台,不仅要求家长必须“依法带娃”,也有助于形成社会教育、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合力,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现阶段对于“家庭教育”,社会、学校和主管部门都拥有一定意识,有做好家庭教育的基础条件。但就顶层设计而言,省内各地各部门开展工作都是零碎分散的,没有形成有机统一整体,工作时常出现重叠情况;就社会而言,家庭教育说起来重要,执行起来却很难,社会氛围不够浓厚,家长重视程度普遍偏低,缺乏相关的专业指导和咨询。为进一步推动全省家庭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建议:
一是做好顶层设计,推进家庭教育有效有序开展。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家庭教育工作,切实做好顶层设计,制定出台科学合理且符合社会、学校、家庭实际的方案计划,全方位推进家庭教育工作有序开展。要认真研究和用好用尽国家关于教育改革的各类政策,让教育顺应新时代,让广大教师和家长重视学生思想、身体、心理等多方面的发展。只有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社会教育、学校教育、家庭教育才能形成有效合力,为国家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有用之才。
二是深入调查研究,切实加强和改进家庭教育工作。教育问题是教育自身在不断发展过程中显现出来的,家庭教育问题亦是如此。建议政协、妇联、关工委、教育等部门组织相关专业人士,深入研究我省当前家庭教育的特点和趋势,针对家庭教育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使家庭教育工作更适应时代要求、更符合家庭需要。
三是营造良好氛围,强化对家庭教育的宣传引导。要加强对家庭教育工作的宣传,通过制作专题节目、网上论坛、推送信息等形式,进一步普及家庭教育法律法规和基础知识,推广家庭教育的成功经验,帮助和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积极营造全社会重视家庭教育的浓厚氛围。
四是建立教育驿站,积极开办家庭教育专项培训。由于绝大部分家长没有途径、时间来系统学习家庭教育相关的知识,在教育孩子时会感到力不从心。建议在各县(市、区)探索设立家庭教育驿站,对家长给予教育指导和咨询。借助第三方培训机构,聘请家庭教育专家进行有偿系统培训,为有条件且愿意提升家庭教育水平的家长提供有益学习机会。
五是做好示范创建,推进家庭教育水平整体提升。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督促现有的“家庭教育示范学校”,将家长培训、家校合力等工作纳入学校计划,高质量抓好推进和落实。要大力推广优秀“家庭教育示范学校”的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让示范学校起好引领带动作用。要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积极创建各级“家长示范学校”,拓宽创建覆盖面,不断提升家长的家庭教育意识和家庭教育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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