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现就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机关党内组织生活制度通知如下,希认真遵照执行。
一、党总支会制度
机关党总支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是学习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协党组的各项决定,并研究贯彻执行的具体措施;听取党支部工作汇报,结合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和任务,对所属党组织和党员提出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要求;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和党支部工作情况,研究和审批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对违纪党员提出处分意见,提请党组研究决定;研究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制定加强党组织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的措施;听取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工作汇报,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讨论所属党支部请示的重要问题;审批党支部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
二、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一)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由党小组长主持。主要是学习党的文件,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研究如何贯彻支部决议;向党员布置工作;召开组织生活会;党员汇报交流思想、工作、学习情况;检查党员执行支部决议和完成党小组所分配的工作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作好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工作等。
(二)支委会。一般每两月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支委会。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主要是研究支部工作,讨论制定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的措施;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研究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的具体措施;讨论党员发展工作有关事宜;讨论先进党员表彰和犯错误党员处理工作。
(三)支部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参加。主要是传达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听取和讨论党支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报告,对党支部的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讨论党组织在加强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方面的重要问题;贯彻上级党组织布置的任务,向党员提出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具体要求;讨论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以及党员的奖惩等问题。
(四)党课制度。一般每半年安排一次,主要是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基本知识和形势任务教育;针对一个时期党内的思想倾向,结合党的现行重大政策、决定等开展党性党风教育。党课教育既要联系实际又要注重实效。可请专家、学者或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上课。每个党员都要自觉参加党课教育。上党课时,可吸收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参加。
三、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以党员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由每个党员按照《党章》、《准则》和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要求,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落实党支部决议的情况;肯定成绩,检查缺点,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既要以一个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支部、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定期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四、党组织内的检查、交心谈心、汇报制度
(一)检查制度。机关党总支每半年检查一次所属各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会的情况,并及时予以通报,对好的进行表扬,对差的进行批评。
(二)交心谈心制度。机关党总支成员和各支部委员之间、与一般党员要经常交心谈心,增进相互之间的了解和沟通,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创造团结和谐的氛围。
(三)汇报制度。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是党员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的一种方式。党员汇报,主要是指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或单独找党组织负责人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以取得党组织和党员同志的帮助。
五、党内组织生活考勤制度
党内学习、组织生活及各项活动,支部和党小组要作好记录和考勤。
党员因故不能参加党内学习、组织生活及各项活动,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支部组织的学习及活动由支部书记审批,党小组组织的学习及活动由党小组长审批。
党员在党内学习、组织生活及各项活动时无故缺席一次在支部内批评,两次在支部内作检查,三次给予通报批评。经常不参加党内活动,经教育仍未改正,按党内有关规定处理。
六、党内组织生活要求
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组织对党员组织学习、进行教育和管理、实施监督的基本形式,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措施和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必须严格制度,狠抓落实。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积极参加所在支部和党小组的活动,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党的组织生活形式,要立足于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力求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生动活泼。除安排正常的学习讨论外,还可以组织专题讨论和专题辅导讲座,开展观看电视录像,外出参观学习,举办知识竞赛等,提高活动的实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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