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2〕21号)要求,按照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2015年度市(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的通知》(川委责办〔2015〕2号)安排,为扩大群众参与,强化群众监督,增强责任制考核工作的客观性,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我市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进行民意调查。民意调查由省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通过电话访问的方式进行,民意调查专线号码为“(028)12340”。
希望我市接到省统计局民意调查中心电话访问的干部群众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态度,积极支持配合,认真接受电话访问,客观准确对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进行评价。
中共什邡市委 什邡市人民政府
(c)2015 版权所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什邡市委员会 地址:四川什邡
备案号:蜀ICP备150209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