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我市实施教师绩效工资实施后,农村教师收入一定程度上有了改善和提高,但是分配带有浓厚的平均化色彩,体现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工作难易程度的项目少,激励作用有限。另外农村教师的边远补贴,从2009年实施后,标准一直未提高。很大程度上不利于农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使得一些优秀的年轻骨干教师不愿长期留在农村学校工作。为此建议:
一、适当逐年提高农村山区教师边远补贴标准
2009年起,我市分别向农村山区教师每月发放边远补贴,分别为坝区120元、沿山区160元、山区200元。建议可适度调整为坝区160元、沿山区200元、山区260元。
二、教师边远补贴要与在农村工作的时间相结合
现每所学校都是按照市财政的人均拨付标准全额计发,为进一步鼓励教师长期扎根农村学校,各学校可以根据教师在农村工作的时间,适度进行调整。建议按照5年、10年、15及20年以上4个等次,分别提高10%、20%、30%和40%。
三、对村点校教师的边远补贴可适度提高
现我市有11所农村点校,普遍村点校的教师年龄老化,年轻教师不愿到点校工作,使得村点校的教育质量和学校管理都有待提高。为进一步促进工作,吸引年轻教师到点校工作。建议各镇中心学校在制定绩效工资考核方案时,适度向村点校倾斜,可略高于中心学校的教师补贴标准。
四、交流教师应享受边远补贴
要加大城乡干部教师交流力度,为进一步推进工作,建议城区教师交流到农村或山区学校工作,工作期间可以享受相应的边远补贴。
(c)2015 版权所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什邡市委员会 地址:四川什邡
备案号:蜀ICP备15020923号